“扫扫二维码,方便又快捷”。扫二维码投票、扫二维码购物、扫二维码看视频、扫二维码支付……随着移动支付愈加便利化,现在大家出门不带钱包,照样可以逛超市、购物、吃饭,用手机“刷刷刷”、“扫一扫”就行,很多人越来越依赖扫码消费。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成了“扫码一族”。但二维码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时候,也成了行骗者用以掩护的诈骗手段。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偷走你的钱!目前,利用二维码盗刷消费者钱财,已成为一种新的犯罪途径,此类诈骗活动有进一步蔓延之势,类似的“二维码陷阱”频频发生。
一、简要案情
1、2019年5月1日,叶女士报警称对方以刷单赚钱为由骗取其的信任,后叶女士用支付宝余额扫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付款共计4549元,损失价值4549元。(江苏南京)
2、2019年5月1日,顾先生报警称通过购物刷单返利微信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被骗取人民币6399块钱,损失价值6399元。(江苏泰州)
3、2019年5月1日,吴女士报警称上网时收到嫌疑人冒充其好友发来的微信,对方以微信被限额无法支付为由骗其转账,扫描对方提供的微信二维码向对方转账1000元,后发现被骗,损失价值1000元。(江苏无锡)
二、案情特点
1、作案时间:全天候,没有确切作案时间,随机性强;
2、选择处所:手机、电脑等网络媒介;
3、作案对象:以中年人群体居多,此外还有防范意识较差和虽然使用智能手机但对手机操作并不熟悉的其他年龄层群众;
4、作案手段:受害人群体普遍都有贪图小利的心理,为了获得利益而听信犯罪嫌疑人之言;
5、作案特点:风险低,成本低,作案对象范围广。
三、警方提示
1、首先,可为手机安装安全软件,并设置定期更新模式,确保杀毒软件病毒库处于最新状态,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处理各种木马病毒。
2、一定要慎重甄别网络虚拟身份,切不可相信来路不明的二维码,填写账号、密码时,一定要验明对方身份真假,谨防受骗。
3、发现钱款被转走,也不要慌张,及时报警。从目前来看,很多情况下钱款并不能直接转给其他人,而是会先被转入诈骗分子预先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开设的理财账户,如果处理及时,还是有追回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