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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锦辉听取《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0-04-17    来源:     选择字号【
 

414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听取《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曹谦荣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汇报了近期立法调研进展情况,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宋晓辉、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汇报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市委政法委课题组汇报了课题具体推进计划,与会专家学者就课题进行座谈讨论。


徐锦辉指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是今年政法工作的一条主线,《条例》立法是很好的契机,有利于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突出以下三点:

一是要有助于解决南京市域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指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借鉴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梳理我市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发现在市域社会治理的主体、手段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与现代化还存在差距。《条例》立法,要在以上几方面体现针对性,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要有助于为南京市域社会治理确立更高标杆。南京在社会治理方面基础条件好、基层新鲜经验多。最近发布的中央政法委第五批“十大课题”中,南京接受了《围绕平战结合、创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研究》的课题任务,这是对南京社会治理工作的肯定。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南京好的经验加以固化推广。要按照“治理对标”的要求,结合街道体制改革的大背景,吸收借鉴北京《街道办事处条例》、杭州“城市大脑”以及广州、深圳、武汉好的经验做法,带动南京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要有助于推动南京市域社会治理达到最好结果。市委政法委对88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18条省级《区域特色工作指引》进行了分解,逐项确定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经过初步评估,到2022年南京将补齐一批治理短板、取得更多治理成效,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城市的任务将如期完成。《条例》出台将极大地推动这一进程,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未来广大市民也将从南京社会治理工作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更大的幸福感、更强的安全感。

 

(特约通讯员:社会建设处 伍慕梅  李长深) 

金陵长安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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